近日,西安市审计局从收到的市考古研究院来函得知,该院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决定,已将考古勘探挖掘费账面结余3.548亿元上缴到市财政地方财政库款账户,并撤消了此账户。
2019年,西安市审计局在对原市文物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其下属单位西安市考古研究院截止7月底考古勘探挖掘费账面余额1.40亿元。2017年以前该院将其作为行政事业收费,按照非税收入进行管理,全额上缴财政。2017年12月,西安市物价局、财政局、编办等部门下发文件,依据财政部2017年相关文件“不得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收入缴入一般公共预算”规定,将其确定为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性收费。因此该院将其再未上缴财政。审计认为该院作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业务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此项收费如不上缴财政势必造成大量资金闲置。针对考古勘探挖掘费收入处置管理体制机制存在问题,西安市审计局向市政府提交专项报告,建议研究解决。
西安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召集市编办、财政局、发改委、文化旅游局、审计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会议决定,考古勘探挖掘收入作为调入资金上缴财政代管实有资金账户集中管理,不再作为非税收入管理。该院的非税收入汇缴账户予以撤销。